会泽县第二中学
《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培训总结
2008年10月10日,10月20日,11月18日晚7点30分,我校全体教职工在学校会议室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培训活动。在初步学习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内容以及意义后,对其有了基本的认识。
一、《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背景以及颁布施行
我国历来灾害多发、事故频繁。据统计,在我国进入现代社会后,每年约有20万人因突发事件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00亿元。2003年的“非典”、2004年的“禽流感”,以及今年的雪灾、汶川大地震,其影响则更加深远,损失难以统计。改革开放以来,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法制的建设,制定了许多涉及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法规以及文件。但是由于没有统一协调的法律,我国在突发事件应对中还存在应对突发事件政府责任不明、协调性差、能力弱、预警救援机制不完善、公众自救意识不强等诸多问题。因此,颁布一部法律用于预防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的应对由依靠经验转型为依靠法律,势在必行。在此背景下,《突发事件应对法》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并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意义以及特点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对我国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一些鲜明特点。一为重视预防,争取防患于未然,从制度上预防突发事件、消除风险隐患;二为明确各级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职责、权利,同时又对其权利行使进行规范;三为对公民权利的限制与保护统一;四为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突发事件应对体制。这四点体现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健全有效的突发事件预防以及应急准备制度为基础的思想。
三、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加紧建立健全有效的突发事件预防以及应急准备制度
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第二、三章详细规定了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的各种行动如风险评估、监测网络、预警机制、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应急预案等,从源头做起,把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放在优先的位置,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提供了前提;第四章则表述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坚持效率优先以及最小代价原则,有效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协调指挥各种社会力量,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代价;而第五、六章分别对灾后重建以及责任分析做了规定。《突发事件应对法》将预防及应急准备制度细化,客观、深入、符合实际。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可对现有机制下的不完善之处进行调整,对目前制度中尚未涉及的方面尽快制定出合法可行的相关规定。这也对政府以及各行政单位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其在提倡管理中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提高效率。
而关于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我们则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宣传这部法律,做到家喻户晓。这是一部涉及到全体社会成员的法,要贯彻好这部法律,首要的就是要让社会公众了解这部法律确立的原则和主要制度。宣传这部法律重在提高全社会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工作人员的不同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工作重在提高有关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制度和机制。根据这部法律规定对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清理,同时抓紧制定相关的配套规定,如预警的分级标准、校园规划如何落实突发事件应对的要求等。实施好突发事件应对法还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应对好突发事件提供组织保证。
(四)加强协同演练。学校应当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综合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五)建立督促落实的机制。这部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重要法律,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在实践中不应被束之高阁。贯彻、落实这部法律也不应当仅仅成为各级法制机构和应急机构的责任。学校要建立起一套督促的工作机制,使突发事件应对法成为全体成员的行为准则,进而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通过参加这次《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培训学习,学校深刻体会到:面对法律法规日臻完善的趋势,《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施行是必然的,这迫切要求学校以及全体师生切实重视突发事件的应对,对于各项相关制度的执行和流程的操作要做到绝对严谨、到位,各项工作的开展要依法合规,要通过积极建立健全有效的突发事件预防以及应急准备制度为我校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泽县第二中学校
2008年11月25日